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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微信:北京大学海南校友会

官方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联 系 人:林曼云,电话:13036098505;闫业涛,电话:17608967866

办公地址:

🗒️ 入会须知

北京大学海南校友会入会需知

一、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在北京大学 (包括西南联合大学、燕京大学、中法大学和院系调整时并入北京大学的其他高等学校、北京医科大学)学习过及工作过;

(二)拥护本会的章程;

(三)自愿参加本会。

二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
(二)需具备北大毕业证书,或北大学位证书,或北大工作经历证明;

(三)任职年龄最高不超过65岁;

(四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
(五)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;

(六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三、入会的程序是:

(一)提交《入会申请登记表》、(身份证、校友卡、毕业证)复印件,然后发送至校友会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(二)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
(三)一次交齐一年会费;

(四)将其相关信息登录入《北京大学海南校友会名录》;

(五)进入校友会各类微信群、QQ群。

👥 入会申请

请下载附件,打印填写后发至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附件:

(新版)北京大学海南校友会《入会申请登记表》.docx

👥 缴纳会费

北京大学海南校友会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

1、会费的管理与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,厉行节约,加强审计,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及广大会员的监督。

2、会费收支统一由校友会财务收管,校友会收取会费,应按照规定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《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》,配备专职财务人员,单独设立帐册。

3、会费标准为:会长/副会长5000元/年;常务理事2000元/年;理事1000元/年; 会员300元/年。会费的支出坚持"取之于会员,用之于会员 "的原则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、借用和挪用。

4、会费的开支范围严格按照校友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,主要用于校友会开展日常工作。

5、校友会支出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,党支部书记实施监督管理,重大支出需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。

6、会费的收支使用要接受会员的监督,每年定期向理事会及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情况。

7、校友会组织财务审计的审计期间:年检的财务审计应对被检查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;换届财务审计应于换届大会召开前进行,审计内容为该届理事会任期内的财务情况;变更法定代表人、秘书长的财务审计应对被更换者任职期间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。

8、校友会组织财务审计应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进行,应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,严格审计程序,并按照民间组织财务审计报告格式文本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。在年检时向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,并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规定进行财务审计。

9、校友会组织财务审计情况除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外,还应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。

10、按照校友会章程规定,校友会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,应当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。

💖 爱心捐助

感谢校友及社会各界的爱心,也欢迎社会各界捐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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